100年度網路申報各類所得憑單截止後,辦理網路申報資料更正方式

張貼日期:Feb 08, 2012 2:45:53 AM

財政部臺灣省中區國稅局表示:100年度各類所得憑單採網路申報者,如於申報期間截止(101年2月6日24時)後始發現申報資料有誤時,請檢具網路申報回執聯及申請更正各類所得資料所需文件,向所屬轄區國稅局之分局或稽徵所提出申請,由所屬轄區國稅局收件並審查有無違章情形,申報單位再依選擇意願,採用下列二種方式擇一辦理更正:

(一) 剔除該網路申報資料錯誤部分,錯誤部分依人工申報程序辦理後續事宜。

(二) 剔除所有網路申報資料,並依人工或媒體申報程序辦理後續事宜。

如需更進一步了解更正申報時所需檢附之詳細資料,請洽詢所屬轄區國稅局各分局及稽徵所,該局服務同仁將樂意做進一步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