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稅改課營業用,包括公司行號未辦登記營業人!

張貼日期:Apr 22, 2015 6:7:59 AM

房屋供營業使用,不論該營利事業是不是合法,有沒有取得執照,就已供營業使用的事實按營業用稅率課徵房屋稅。

該分局進一步表示:最常見的案例為:將一樓擅自變更用途供自己或出租他人經營早餐店或小吃店使用,誤以為未辦理營業登記既可繼續按住家用稅率課徵,又可免納營業稅或營利事業所得稅。該分局指出:凡是查獲原按住家用房屋變更供營業人使用,除了會派員勘查其實際使用面積改按營業用稅率課徵房屋稅及其坐落土地改按一般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外,至於未辦理營業登記或出租取得租賃收入,地方稅務局在核發改課情形通知函時,均會一併通知國稅局依法查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