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稅局預計於101年4月24日開始寄發100年度綜合所得稅稅額試算通知書

張貼日期:May 01, 2012 2:38:11 AM

財政部臺灣省中區國稅局表示,民眾去年有辦理99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且所得簡單、適用標準扣除額案件,今年將繼續提供稅額試算服務。

該局說明,符合試算服務之納稅義務人,各地區國稅局將自4月24日起以掛號寄發載有納稅義務人、配偶及受扶養親屬100年度所得額、免稅額及扣除額資料、應自行繳納稅額或應退還稅額之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試算稅額通知書,連同繳稅案件之繳款書及繳稅取款委託書,或退稅案件及不繳不退案件之確認申報書。

該局進一步說明,本項服務委託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投遞,該公司將於4月24日開始作投遞,原則白天投遞2次,如納稅義務人無人在家簽收,會改夜間或假日再次投遞,請納稅義務人注意約在4月24日至4月29日(星期二至星期日期間)把印章留給家人代收。如仍無法按址送達時,該郵件將留置郵局招領15天,納稅義務人可憑附照片身分證件正本、私章及招領通知單,在營業時間內洽招領郵局窗口領取,以免錯失採用本項試算稅額服務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