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用地移轉給公司應課徵土地增值稅

張貼日期:Dec 17, 2020 10:6:13 AM

農業用地移轉給自然人,可申請不課徵土地增值稅。但如移轉給公司,仍應繳納土地增值稅。

該局進一步說明,作農業使用的農業用地,如果移轉對象為自然人或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同意之農民團體、農業企業機構及農業試驗研究機構時,可申請不課徵土地增值稅;但如果移轉對象為公司時,就沒有不課徵的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