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報稅+轉帳退稅,7月底優先退稅又安全

張貼日期:May 31, 2012 2:32:42 AM

100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將近尾聲了,常有納稅義務人詢問何時才能領到退稅款?

財政部臺灣省南區國稅局表示,100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退稅案件,凡是符合以下申報方式者,均列入101年7月31日第1批優先退稅:

一、利用網路申報。

二、稅額試算採網路或電話語音確認回復者。

三、5月10日前向戶籍所在地稽徵機關以二維條碼、人工申報及稅額試算採書面回復退稅確認案件。

至5月10日以後利用二維條碼、人工申報退稅及稅額試算書面回復退稅確認之案件,則會列為101年10月31日第2批退稅。

該局進一步指出,綜合所得稅退稅方式僅有2種:

一、轉帳退稅:納稅義務人指定金融機構或郵局之存款帳戶轉帳退稅,國稅局將退稅款撥入該指定帳戶,並郵寄「退稅直接劃撥通知單」主動通知納稅義務人退稅款已撥入。

二、支票憑單郵寄退稅:未採轉帳退稅或所填寫的帳戶無法撥入者,國稅局會開立退稅憑單或支票郵寄予納稅義務人,透過票據交換提兌,實際收到退稅款時間較轉帳退稅約晚1週左右。

國稅局特別呼籲,倘想要列為第1批退稅及提早運用該筆退稅款的民眾,請務必採用網路報稅及善加利用存款帳戶轉帳退稅!如此退稅款可望於7月31日自動撥入指定的銀行帳戶,除可提早領到退稅款外,免除須持退稅支票或憑單親自到銀行提出票據交換的麻煩手續及提兌時間,也不必擔心因遷址而收不到憑單、被冒領或遺失等困擾,既便捷又安全,請多加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