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清查身心障礙免稅車輛,以維護租稅公平

張貼日期:Sep 29, 2014 9:47:45 AM

對於身心障礙免稅車輛,每年均定期清查,檢視免稅條件是否仍符合,若不符免稅條件,即恢復課稅,以維護租稅公平。 稅務局指出:身心障礙免稅車輛,恢復課稅的原因為,1.車主或身心障礙者死亡。2. 車主與身心障礙者未設同戶籍。3. 車主與身心障礙者雖設同戶籍,但已無親屬關係。4. 車主或身心障礙者出境,經戶政機關逕為遷出登記。5.車籍與戶籍未設同一地址。6. 身心障礙手冊或證明之後續鑑定日到期,未重新鑑定或鑑定不通過者。7.身心障礙原因消滅。若已不符合免稅條件請鄉親主動向該局申請恢復課徵使用牌照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