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繳稅捐達一定金額,將會被限制出境。

張貼日期:Jul 05, 2013 7:57:22 AM

依稅捐稽徵法第24條規定,所欠繳稅款及已確定之罰鍰單計或合計,個人在新臺幣一百萬元以上,營利事業在新臺幣二百萬元以上者,各稅捐稽徵機關將會報請財政部函請內政部入出國移民署限制其出境;其為營利事業者,得限制其負責人出境。

該局亦表示:民眾若不清楚是否有被限制出境,可持自然人憑證至財政部稅務入口網(網址為http://www.etax.nat.gov.tw),點選線上查調/查調申請/稅務行政,選擇「限制出境資料」後輸入申請人統一編號及PIN碼即可查詢,或可至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網站(網址為http://www.immigration.gov.tw)內「申辦項目」項下點選「臺灣地區人民」,進入後,再從螢幕畫面點選須知代碼0216「有戶籍國民以自然人憑證查詢有無被限制出國」,直接輸入自然人憑證密碼及個人身分證號碼,便可經由網路查詢自己是否可以自由出入國境。